谋篇第十
凡谋有道,必得其所因,以求其情。审因得情,故能为之情。得其情,然后制之,因其事为之。
人有以度而食之,有以饥而食之;有以名而食之,有以势而食之。故听其声音,知其哀乐;观其容貌,知其善恶。夫浅薄之见,不足以料深;智单之士,不足以论贤;无能之人,不可与论事。故曰:必得其所因,以求其情。
事以密成,语以泄败。未必其身泄之也,而语及所匿之事,如此者身危。故曰:圣人以无为待有德,言察辞合于事。事有不合于言者,圣人勿与谋。
故善钓者,不见其所欲,用之以道也。善度人者,不见其情,自然而然;因事以明之。善因事而明事者,若捕鹿然,人人各知其所欲而不知其所以然,其欲因而明之。夫听者,事之候也;计者,事之机也;听过计失而能久安者,鲜矣。
故圣人之道阴,愚人之道阳。智者事易而不欲,愚者事难而多事。故曰:揣情最难守司,言必时其谋虑。